因和嫌犯同名,福建男子陈建忠2013年8月被广东饶平公安抓走。陈建忠称,警方曾将他拷在窗户上,殴打四小时。2014年3月庭审时,其他被告还当庭指出抓错了。然而直到2015年1月,检方才撤销起诉。4月22日,饶平县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,共计赔偿14万余元。不过检方认为,尚未发现刑讯逼供、违法办案现象。6月2日上午,陈建忠收到14万余元的国家赔偿款,曾起诉其犯罪的广东饶平县检察院派人登门致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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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男子与嫌犯同名被错关17月获国家赔偿14万,检方致歉-焦点新闻微信赞赏福建男子与嫌犯同名被错关17月获国家赔偿14万,检方致歉-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